
新闻中心
全国首个地理标志保护团体标准发布
由北京地理标志产业协会牵头,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、中国茶叶流通协会、中国果品流通协会、北京市商业联合会、北京烹饪协会、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、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、北京黄金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共
详情 >
国外地标农产品的保护及品牌化发展模式
近年来,地理标志农产品遭到侵权的案例屡见不鲜,如何用正确且有效的方式减少侵权行为,成为众多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运营者关心的问题。本公众号特转发此文,与诸位分享国外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方式,为维权行动提供
详情 >
复盘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清单!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(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部门网站)发布:欧盟行政部的执行委员会表示,中国与欧盟2020年9月14日(当地时间)签署了旨在保护地理标志(Geographical Indications: GIs)的双边协定。...
详情 >
商标法16|地理标志集体、证明商标类别选择的合理性
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,该商品的特定质量、信誉或者其他特征,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。依据我国《商标法》第十六条、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条的规定,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
详情 >
世界各国对地理标志概念的界定和保护规定
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借鉴了法国罗马式保护模式,对农产品、食品和酒类地理标志进行专门立法保护。葡萄酒地理标志受《1308/2013号条例》保护,烈性酒地理标志受《110/2008号条例》保护,酒类以外的农产品、食品地理标
详情 >
国知局在8地开展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
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通知,确定在上海市、浙江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甘肃省等8个地方开展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,在北京市、河北省、黑龙江省、福建省、广东省、
详情 >
中欧地理标志那些事儿
2020年9月,经过八年谈判,中国和欧盟签署《中欧地理标志协定》。2021年3月1日,该协定正式生效。2020年9月,经过八年谈判,中国和欧盟签署《中欧地理标志协定》。2021年3月1日,该协定正式生效。...
详情 >
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的保护
欧盟历史上首部对农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专门保护的是1992年7月颁布的《2081/92号条例》,该法颁布后对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美国认为此条例关于第三国的规定违背了TRIPs协议的国民待遇原则,并
详情 >
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保护
欧盟对烈性酒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是2008年1月15日通过的《110/2008号条例》。与《1308/2013号条例》将葡萄酒地理标志分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不同,《110/2008号条例》仅仅规定了单一的地理标志的概念。...
详情 >
《兰哈姆法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
《兰哈姆法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体现为为消极保护和积极保护两个方面。消极保护体现在地理描述性标记不得注册为商标。积极保护体现在《兰哈姆法》规定,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,同其它注册商标享有同等的
详情 >
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专门保护
《兰哈姆法》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及于所有的商品或服务。除此之外,美国还存在专门适用于与葡萄酒与烈性酒的地理标志保护,那就是TTB对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保护。...
详情 >